各学院(系、中心):
根据河北省学生资助事务中心相关通知及《河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》文件要求,现就我校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名额分配
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名额为16个,其中社会科学组7个,自然科学组9个,硕士研究名额为118个。具体分配方案详见《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》(附件1)。
二、评审程序
(一)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
1.申请: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研究生自愿向所在学院(系、中心)提出申请,并如实填报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2)及《博士研究生个人信息统计表》(附件3)。
2.审核:各学院(系、中心)对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内容包括:是否符合参评条件,材料是否真实有效,成果是否重复使用,并对学习成绩、科研竞赛成果等级进行认定。最后,将审核通过的材料汇总后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/研究生院。
3.评审:党委研究生工作部/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拟定博士研究生获奖名单,公示无异议后,提交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议。
4.公示:党委研究生工作部/研究生院将博士研究生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5.材料提交:9月23日前,各学院(系、中心)将审核通过材料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事务管理科(主楼428室),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yjsswglk@126.com。材料包括:
(1)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2,纸质版、电子版,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份)。
(2)《博士研究生个人信息统计表》(附件3,纸质版、电子版,学院需对认定学习成绩、科研竞赛成果等级进行认定)。
(3)经学院审核认定的科研成果的复印件,需加盖学院章。
(4)《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审合格学生汇总表》(附件4,纸质版、电子版)。
(二)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
1.申请:符合申报条件的硕士研究生,自愿向所在学院(系、中心)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,并如实填写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2)。
2.评审:各学院(系、中心)按照本学院(系、中心)的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》开展评审工作,确定学院(系、中心)硕士研究生获奖名单。
3.公示:各学院(系、中心)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(系、中心)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/研究生院。
4.材料提交:10月14日前,将以下材料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事务管理科(主楼428室),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yjsswglk@126.com。
各学院(系、中心)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(纸质版、电子版)。
各学院(系、中心)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(纸质版、电子版)。
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2,纸质版,正反面打印一份)。
《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》(附件5,纸质版、电子版)。
5.审核:党委研究生工作部/研究生院对各学院(系、中心)提交的硕士研究生获奖名单进行审核,提交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议。
6.公示:党委研究生工作部/研究生院将硕士研究生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党委研究生工作部/研究生院
2024年9月14日